1、孝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监察执法室原主任田正海工作失职、违规送礼、组织宴请等问题。2015年以来,孝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监察执法室主任田正海对媒体工作人员反映山西省金岩集团公司、汾西矿业集团柳湾煤矿、山西东义煤电铝集团晋茂煤化工有限公司、东义集团公司4家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不仅不监管、不进行调查核实,而且为了避免企业被曝光,协调由企业出钱,自己亲自给媒体工作人员送礼金、宴请等,进行违规处置。另田正海还存在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问题。经孝义市纪委常委会议2017年8月23日研究,决定给予田正海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孝义市环保局党组撤销其监察执法室主任职务。
2、临县人社局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王新生、劳动监察大队原队长李维平、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李春照违规接受被管理单位安排的国内旅游问题。2016年5月21日至5月26日,临县人社局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新生、劳动监察大队队长李维平、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李春照借故请假,接受被管理对象吕梁鑫磊矿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张某某安排的武汉6日游活动,开支全部由该公司支付,三人共计花销24775.8元。经临县纪委常委会议2017年4月25日研究,决定给予王新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春照党内警告处分;并建议临县人社局给予李维平记过处分;同时,对三人进行岗位调整。
3、交口县公安局石口乡派出所负责人韩建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交口县公安局石口乡派出所负责人韩建华超面积占用41.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标32.6平方米。经交口县纪委常委会议2017年7月14日研究,决定给予韩建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离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李维强违规接受宴请、接受洗脚服务问题。2017年1月17日,李维强去太原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当天晚上,接受了被执行人在五洲大酒店安排的宴请,餐后又接受了被执行人安排的洗脚服务,此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了人民法官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离石区人民法院支部大会研究并报离石区委政法系统党委2017年3月20日批准,决定给予李维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对其进行岗位调整。
5、交城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胡伟森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5月26日,胡伟森带领其分管的不动产中心人员,违规接受有业务往来的山西中维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安排的宴请。经交城县纪委常委会议2017年12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胡伟森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