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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县落实主体责任取得新成效   来源:吕梁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6-08-10

柳林县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牵总、引领、先导”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改进作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动全县各项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层层落实主体责任。2014年9月以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主要依靠纪委,现在更多的是主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并以主体责任带动、推动监督责任落实。县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执行工作制度差、推进重点工程缓慢、解决信访问题不主动不认真、主动上交红包礼金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给全县15937名党员每人印制了两册《党员管理考核证》,党费收缴、组织生活、服务群众、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等情况记录在册,支部持正本,党员持副本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模式,既增强了党员意识,又确保了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既强化了党员日常教育,又规范了党员日常管理监督;既规范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化,又实现了对流动党员的异地教育管理监督。    

二是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县纪委加大问责力度,重点在“两个责任”落实、信访稳定、安全生产、重点项目推进不力以及回避矛盾、推诿扯皮、漠视群众诉求疾苦等方面严格实施问责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于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的“四风”问题,下大力气深挖细查。今年以来采取约谈、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措施问责92件196人。同时,全县党员干部积极倡导和践行“一线工作法”带动全县干部形成“决策在一线落实、工作在一线推进、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成效在一线检验”的习惯和氛围,切实推动各级干部作风转变,提升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坚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加强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加大查处村干部违纪问题的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集中整治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在使用财政资金方面,乡级返还截留克扣农民补贴资金5.9万元,清退个人占用、私分专项资金1.7万元,清退虚报冒领、套取农民补贴资金2.7万元,处理纠正其他违规问题资金180.7万元,共涉及单位27个,责任人34人;在集体资金管理方面,清理违规出借资金64.2万元,清回不入账收入128.7万元,清退涉嫌贪污挪用资金3.6万元,清理纠正干部违规管理资金360.2万元,清理公款私存426.9万元,处理纠正其他违规问题资金173.6万元,共涉及单位106个,责任人122人;在“三资”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完善委托书单位146个,完善了制度的单位260个,新建制度的单位219个,规范了公开的单位267个,新账簿的单位70个,纠正了其他违反制度的单位26个,各项管理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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