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近来,市纪委监委先后出台了《干部准入制度(试行)》《选拔任用干部暂行办法》《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把党管干部、严格考察考核和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于选人用人全过程,以严的标准、严的制度、严的作风、严的纪律,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切实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选出来用起来。
严把准入条件,规范进入程序。《准入制度》对进入市纪委监委机关的准入原则、条件、方式、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做到“凡进必考”。从考试录用、公开遴选、调动、军转干安置、调任等环节,设定“高标准”,从严选拔优秀人才,力求做到人岗相适。《准入制度》的出台,将对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提高干部整体素质起到积极作用。
拓宽选拔范围,打通交流锻炼。《选拔任用干部暂行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的原则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党管干部,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选人用人政治标准更加突出,导向更加鲜明,程序更加规范。同时,清晰划定了干部选拔范围,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和干部交流渠道,对委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派驻机构、系统上下干部,坚持同等标准、同等要求、同等对待,加强干部培养,体现组织权威。
重在日常考察,健全考核体系。《年度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出台,进一步细化量化了考核标准,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领导评鉴和民主测评相结合,采取“日考勤”“周报告”“季考评”的方式,更多从日常工作、生活和干部的行为习惯中立体化考核了解干部各方面的情况,以日常考核了解干部、识别干部、发现干部,全面掌握干部的个人工作纪实和现实工作表现,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