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纪律审查 >
石楼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程晓春被“双开”   来源:吕梁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4-23

    日前,吕梁市纪委对石楼县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程晓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程晓春在任交口县副县长,兴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石楼县县长期间,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人事纪律,搞非组织活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礼品,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吕梁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吕梁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程晓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