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现就有关纪律重申通告如下。
1.严禁公款购买消费香烟、酒水;
2.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电子礼品卡、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转移到居民小区、私人会所、农家乐、单位食堂等规避监督场所以及公款雇厨师或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4.严禁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6.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各级纪委监委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时间节点,对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的、检查没有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各部门要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纪律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354-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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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纪委监委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