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全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崇廉尚俭,严于律己,作好表率,严格执行如下纪律。
1.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到居民小区、农家乐、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公共场所和隐蔽餐点公款吃请;
2.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变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4.严禁用公款接待非公务类活动;
5.严禁借干部提拔、交流、调整,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迎来送往或庆贺宴请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管理制度;
7.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等低级趣味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54-12388
中央纪委监督举报网址:
http://www.ccdi.gov.cn/xwtt/201704/t20170420_97604.html
晋中市纪委举报网络平台:
http://dfzf.sxdi.gov.cn/jinzhong/
晋中市纪委监委
2018年4月20日